【音频解读】《增城区有序推进旧村全面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有序推进旧村全面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年6月,为规范推进旧村全面改造,增城区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增城区加快推进旧村全面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府办规〔2020〕6号,简称原《实施意见》)。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广州市关于在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先后出台,进一步优化了城市更新工作思路,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为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城市更新工作检查反馈意见对原《实施意见》开展修订。
修订稿在总框架和条文数目不变的情况下,主要涉及三种情形的修订,一是根据科学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的工作要求,对部分条款文字表述进行了修订,准确反映上级文件精神,不涉及政策实质调整;二是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重要修订,涉及政策的实质调整,包括集体物业复建核算标准、整合国有土地上住宅复建量核算标准以及整合周边国有用地比例等;三是有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上级文件中已有相关明确规定,在此次修订中进行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