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聚水等同志挂职和任职的通知
增人社任免〔2024〕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聚水同志挂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张晓娟、钟艳、何丹等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
张晓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经济师,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19日起计算;
钟艳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2日起计算;
何丹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19日起计算。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