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府干〔2016〕25号
区供销合作总社: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曾成光同志任区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免去陈学舜同志区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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