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府干〔2017〕36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赖映瑜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毛勤锋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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