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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关于调整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的公告

    2020-04-29 来源: 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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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自报名结束后暂缓至今,鉴于部分职位因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较少已取消开考,且现仍有部分选调职位报考人数偏少,部分单位的选调需求也发生变化。经研究,广州市增城区决定对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进行调整,并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增城区7个区直单位、6个镇街共设置25个职位,选调44名公务员(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广州市外(含广东省直单位)公务员在各级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工作累计满5年(含试用期)。

      2.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个别选调职位有年龄要求的,以选调职位的要求为准)。

      3.符合具体选调职位的资格要求,其中: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是指全日制学历、学位及专业。

      4.现有职务(职级)达到或高于选调职位的职务(职级)。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职级公务员须已完成职级套转。

      7.存在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如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17日,逾期者不予受理。原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资格仍然有效,避免重复报名。

      2.报名资料:①《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③本人《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④具体选调职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或能力体现材料(如:本人取得的资格证书等);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有关材料可直接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各选调单位的报名邮箱(附件3),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通知其参加笔试;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予以解释。

      对选调职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较少的,将视情况减少该职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开考。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三)笔试。笔试采用封闭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对象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并按60%计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面试次日组织体检。选调1人的职位,按职位选调人数与体检人选1:2的比例;选调2人以上的职位,按职位选调人数与体检人选1:1.5的比例(舍余数取整数),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由各选调单位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则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的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各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选调单位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选调资格。无法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的,选调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经考察合格,将各单位拟选调人选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适合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符合选调要求的,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十)任职。选调人员将按本次报考选调的职位进行任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为确保顺利报名,请考生认真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的指引进行报名。

      (四)各单位将按时间节点(另行通知)要求,同步推进各选调程序。如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程序,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单位的选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20-32829138。

      

      附件:

      1.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增城区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3.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报名电子邮箱.xls

      4.专业参考目录.xls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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