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法定节假日增加2天
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同时发布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放假总天数由11天增加至13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按照上述原则,2025年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元旦假期于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春节假期于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并于1月26日(周日)和2月8日(周六)上班;清明假期于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五一”劳动节小长假于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并于4月27日(周日)上班;端午假期于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国庆、中秋假期于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并于9月28日(周日)和10月11日(周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