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电价执行夏季标准 每月用电600度可省53元
自5月1日起至10月31日,广州市城乡居民阶梯电价全面执行夏季标准。与非夏季标准相比,阶梯电量分档额度相应上调,在同等用电量情况下,居民家庭电费更实惠。
据介绍,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按照季节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5月到10月执行夏季标准,11月至次年4月执行非夏季标准,均采用三档分档递增方式计费。为适应夏季用电需求增长,夏季标准各档位电量较非夏季标准有所放宽:第一档电量由非夏季的200度调整为260度,第二档由400度调整为600度,第三档则由401度以上调整为601度以上。
按照广州现行电价标准,夏季模式下:第一档电量260度及以内,每度电约0.589元;第二档电量261度至600度,每度电加价0.05元,即约0.639元;第三档电量601度及以上,每度电加价0.30元,即约0.889元。总电费按照各档用电量分别乘以对应档位电价后累加计算。
以家庭月用电量600度为例:执行夏季标准时,电费为260×0.589+(600-260)×0.639,约为370.4元;执行非夏季标准时,电费为200×0.589+(400-200)×0.639+(600-400)×0.889,约为423.4元。两者相比,夏季标准可节省电费约53元。
结合夏季用电特点,广州供电局给出科学用电建议:家用电器优先选择一级能效产品;电视、电脑、路由器等设备不使用时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空调温度设置在26摄氏度左右,制冷时风口朝上更利于冷空气循环,定期清洗滤网可提升制冷效率、降低能耗;电热水器根据家庭用水量选择合适容量,夏季水温设置在50至55摄氏度,建议使用前开启、用完即关,避免24小时反复加热耗电。此外,在用电高峰时段,尽量避免多台大功率电器同时使用,以降低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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