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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增城区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0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4-09-2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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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增城管执函〔2024〕180号


    彭耀明代表:

      您在增城区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明星村新民社燃气管道建设的建议》(第30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荔湖街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日进行了座谈交流沟通,经综合荔湖街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高燃气管道覆盖率是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的前提,我局坚持多方式推进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全方位提高燃气管道使用率,提升用户端用气本质化安全。

      一、管道燃气覆盖情况

      明星村新民社(即明星家园一期)位于荔新公路边,户型为双拼别墅,共计36栋建筑物,总户数72户。明星家园一期西南角红线外已有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燃气”)的预留市政燃气管道燃气支阀,属于管道燃气已覆盖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住宅建筑规范》(建设部公告第38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明星家园一期红线内的燃气设施应由荔湖街道办投资建设。

      二、目前工作推进情况

      考虑到明星家园一期燃气管道工程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同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我局多次与东部燃气及荔湖街沟通。最终议定,荔湖街作为明星家园一期燃气管道设施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东部燃气建设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工程,并与东部燃气签订代建合同,合同签订后荔湖街先行支付20%费用,东部燃气启动施工建设并完成红线内工程通气点火,荔湖街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40%费用,2025年项目结算评审后支付剩余40%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联系荔湖街和东部燃气,加快明星家园一期燃气管道建设,让新民社居民尽快用上“放心气”,加快新民社“管进瓶退”,真正实现明星新村“清瓶”目标。

      感谢您对我区燃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朱睿,联系电话:8273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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