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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215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4-03-05 来源: 增城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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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公函〔2024〕240号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215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肖毅东代表提出了《关于对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 严控投放加强管理的建议》(第20242150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严格落实上牌登记工作。针对建议中提出的“一是加大共享交通工具全链条监管力度”的建议,分局交警部门按照电动车上牌相关规定,针对群众购买带牌销售车辆、自购车到邮政网点上牌两种方式,不断加强政策指引、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督,引导群众规范上牌,严禁未获得CCC认证车辆登记合法正式号牌,严禁电动车非法改装,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率,自2021年11月2日广州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以来,全区共设置邮政部门上牌登记网点21个,“带牌销售”经营点411个,累计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319805辆(邮政上牌点登记212177辆,“带牌销售”107628辆)。同时,我分局交警部门根据辖内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情况,采取上门抄告、每月约谈等形式,向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明确主体责任,目前合计约谈企业16间批次。

      二、严格落实清理整治工作。针对建议中提出的“二是建立共享交通工具及时清理快速反应机制”建议,分局为切实减少非标电动自行车和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区预联办、区大整治办的平台作用,成立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大力推进“交通+社区”警务深度融合;通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与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联合打击行动。行动以来,分局共查处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16820宗,其中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6591宗;联合职能部门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3977辆,分别在新塘和增江联合其他职能部门查获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窝点2个,行政拘留5人。

      三、严格落实基础建设工作。针对建议中提出的“三是科学规划电动自行车行路网和停放区域”建议,分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贵局以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非机动车道建设及优化等工作,多次组织警力对全区非机动车道建设及需求情况滚动排查,推动路权单位科学设置及优化非机动车道。截至目前,全区共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47条,行驶里程达220.472公里;推动路权单位对辖区新城大道、东西大道、新新公路、新塘大道、荔城大道等30余条非机动车道进行优化改造,通过拓宽非机动车道、增加非机动车道标志标识、增设过街信号灯及完善路口接驳等优化措施,进一步提升非机动车道行驶体验。

      下一步,我分局将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贵局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对相关企业检查监督,进一步提高骑行人员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专此函达。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罗俊熙,联系电话:3285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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