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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201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4-02-27 来源: 增城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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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公函〔2024〕215号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201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方雪容代表提出了《关于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的建议》(第20242011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清理工作。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定期清理长期无人认领的废旧电动自行车,减少车位浪费”和“街道社区应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区域,引导用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并使用指定的充电桩进行充电”建议,分局为切实减少非标电动自行车和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通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与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联合打击行动。同时,建立信访工单交办制度解决电动自行车辆乱停乱放等乱象,并由专人及时跟进回访,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行动以来,分局共查处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16820宗,其中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6591宗;联合职能部门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3977辆,分别在新塘和增江联合其他职能部门查获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窝点2个,行政拘留5人。

      二、强化宣传劝导。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可以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分局充分发挥区预联办、区大整治办的平台作用,成立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立16个镇街交通综合治理服务站,充分发动各部门联动协作,大力推进“交通+社区”警务深度融合。分局交警部门重点围绕物业小区、村居、学校、商圈、地铁站以及广场等摩电车辆集聚和停放区域,加强依托执法劝导点、交通安全劝导站、物业门岗等点位,借力物管人员、交通劝导员、志愿者等队伍力量,加大对于电动车违法行为劝导宣传工作。同时,围绕“八进”宣传活动,依托“线上+线下”全媒体宣传矩阵,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行动开展以来,全区累计粘贴摩电车辆《交警提醒》39万余张;共刊发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报道382篇次,组织开展非机动车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306次,全方位、多形式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我分局积极配合贵局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相关管理工作,持续保持对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通过“线上+线下”多维度宣传工作,提高电动自行车用户的安全意识和规范使用充电桩的自觉性,进一步净化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乱象。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专此函达。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2月27日

      (联系人:冯共有,联系电话:3285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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