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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5-12 来源: 增城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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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公函〔2021〕235号

    尊敬的陈国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01号)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29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电动车国家政策最新要求情况

      (一)国家层面。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提出各地要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目前执行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该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电机功率、最大速度、刹车性能等多项安全指标都提出了新要求,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必须取得强制性认证,才能出厂销售。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新国标规定最大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

      (二)公安部、省公安厅层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提请政府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稳妥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随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转发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019年7月15日之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工作,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实行过渡管理。2020年8月11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深圳市召开全省“摩电”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现场会,督促各地要抓紧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8月25日,省公安厅专函市政府,提出由于《广东省交通安全省条例》在2014年已将全省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由之前的“可以禁止上道路行驶”修订为“在一定区域内限制通行”,且目前省内多个城市已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地方法规或规章,并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驾驶人戴头盔率和守法出行率均较大提升,建议广州市政府对目前“限电”通告的法律依据及“全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通行”的相关措施进行研究、修订。目前,我市正在对电动自行车允许登记备案和上路行驶开展准备工作。

      二、我区电动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优点,逐渐成为广大市民日常生活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长。且随着外卖快递行业快速兴起,加上疫情影响导致个体化出行需求大幅增加,造成“摩电”尤其是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较为混乱。目前,我区群众出行所广泛使用的两轮电动车主要有三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当前,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执行的GB/T 24158-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以下简称电摩国标),该标准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电动轻便摩托车最大车速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电动摩托车最大车速不得低于50公里/小时,这两种车辆均属于机动车。我区目前市场在售的两轮电动车主要为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于受最大车速限制,新国标实施以来销量并不大,消费者普遍接受速度较大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据统计,目前增城区电动车保有量约25.6万量,其中合标车辆2.1万辆,超标车辆23.5万辆(实际估计更大),且因其方便快捷和不需要政府许可的特殊属性,保有量呈持续增长态势。2020年,增城区共发生涉电动车的简易程序交通事故1927宗,占比19.6%,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13宗,占比为30.9%;2021年1-4月(截至4月10日),增城区共发生涉电动车的简易程序交通事故655宗,占比24.8%,一般程序交通事故30宗,占比为33.8%。物业小区方面,目前我区已交付使用的160多个物业小区电动车持有量约9万辆,按住宅户数统计,户均0.6辆。由于当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电动车后续监督管理缺位,致使电动车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尤其是住宅小区缺乏充足的充电设施,有些用户把电动车摆放在居民楼楼梯间或门前通宵充电,有的甚至乱接驳电线插头,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

      三、我区开展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针对您在议案中指出电动自行车给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近年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创文关于文明交通工作要求,对标对表、迎难而上、加强力度,持续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大力打造安全文明交通出行环境。

      (一)强化组织推动,狠抓责任落实。围绕“摩电”管理、农村两员两站、交通宣传教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传导压力;成立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发动公安、交通、镇街、村居等各方力量,综合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形成“一盘棋”统筹推进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定期对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交通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因责任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

      (二)强化生产领域安全监管。为加强对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结合新国标实施,我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整治工作部署,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我区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持续加强我区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工作。2019年至2021年(截至1-3月),印发方案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开展调查摸底、行政约谈、监督检查等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检查全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场所,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无强制性认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4宗,罚款2.6万元。强化生产领域监管,我区现有电动车获证生产企业4家,上述企业均取得了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证照有效。在2019年至今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厂家有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2020年,对1家生产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罚款0.2万元;2021年,对1家生产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强化严管严查,严密路面管控。一是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涉“摩电”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区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交通综合治理攻坚战、集中整治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等专项行动,重点结合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时段和路段,有针对性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主要查处冲红灯、一车搭多人、非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2020年,我区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8万宗,行政拘留摩托车无证驾驶人员424人。2021年1-4月(截至4月10日),我区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7124宗,行政拘留摩托车无证驾驶人员128人。二是加强新业态车辆管理。针对外卖、快递专用电动车逆行、冲闯红灯、违法变线、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2020年以来,共查处外卖、快递专用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362宗。三是广泛发动多方力量参与交通整治。充分发挥志愿者、保安员等力量,围绕城区重点路口,落实早、晚高峰日常值守,指导路口文明交通志愿者有效开展路面指挥疏导,提高积极性、管事率,制止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强化共建共治,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开展重点路口和主干道交通设施排查,规范完善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等交通安全实施,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日常维护、管养,对破损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全面排查升级改造交通设施260处。二是实行车辆分道行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系数。以荔新公路、荔三公路、广汕公路、107国道、新沙大道等主干道为重点,在全区大力推行摩托车靠右行驶管理措施,电动车管理参照摩托车的方案同时实行,通过重新划定道路通行功能,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按车道行驶、限速等交通标志标线,在全区重点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靠右分道行驶工作。三是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销售源头安全管理。推动销售点落实随车销售头盔、保险公司对承保人赠送安全头盔等规定,深植群众“小头盔、保安全”理念;依托“便民小公交”建设,设计地铁周边环形便民公交线路,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五)强化教育劝导,塑造文明风尚。一是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区预联办的作用,明确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齐抓共管,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重点对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开展宣传报道。二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切实提高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管理优势,依托村居交通安全服务站、村居及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岗,做好交通安全员、交通协管员培训教育工作,重点针对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劝导。目前,全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岗已覆盖274个村庄,覆盖率达100%,已建成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岗836个。三是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采取“5选1”管理办法,通过交通违法罚款,抄写交通安全法规条文,充当志愿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观看警示视频,将违法行为发至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五种措施,营造群众自觉遵章守法、文明驾乘、安全出行浓厚氛围。四是通过约谈外卖送餐、邮政快递等企业,加强对快递员、外卖小哥“骑手”交通安全教育和督导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构建文明交通秩序。五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交通安全知识答题挑战赛,联合新塘商会、荔传媒等热心公益企业在全区发起“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交通安全知识答题挑战赛,吸引22.23万人次参与,送出安全头盔200个;结合文明出行主题宣传,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场执法直播活动,通过分局抖音号、快手号以及增城融媒体中心、新花城APP直播平台全程网络直播,吸引了超过24万人次在线观看。

      感谢您对我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对违法上路的电动车进行查处和对广大车主进行教育,切实改善辖区交通出行环境,保障市民群众日常的出行安全。同时,继续加强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电动车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

      专此回复。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冯共有,联系电话:3285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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