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95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李金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物业小区绿化管理的建议》(第19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严把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的质量关,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小区配套绿地的监管措施,对擅自改变或占用配套绿化情况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恢复原状。
二、建议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完善物业小区绿化档案,指导物业管理机构依法做好小区绿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我局继续加强绿化法规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小区绿化管理意识,对未经审批擅自砍伐、迁移、修剪和破坏绿化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李翱腾,联系电话:8271059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