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41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区应急管理局:
区府办转来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413号提案《相互交流,促进辖区企业环境、消防和安全管理水平》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环保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执法实践中对企业开展普法。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开展环保执法工作过程中,如实调查环境违法情况,制定调查笔录,将适用的法律宣传给企业,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的法律解释及疏导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等方式,在执法过程中让环境违法行为人知法、懂法、守法,避免日后重复违法行为。同时,从业务上指导监督企业开展自我检查并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和环保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对新的治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介绍到位,便于企业整改有方向,守法有目标,助其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
(二)对企业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企业培训课。我局多次向全区企业免费开展环保重点工作专题培训,由专家对企业日常生产中常遇到的问题和常犯的错误进行培训答疑。
2020年4月17日,我局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宣贯,推动全区产废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提高产废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专项培训,培训采用现场参加和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参加此次培训的产废单位简易备案企业共1222家。
2020年5月,我局制定了《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和固体废物典型违法行为及规范化管理要求(宣传册)》,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企业派发宣传册,不断增强企业环保法律意识,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落实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2020年6月10日,我局组织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召开增城区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会议。督促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按要求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按证排污。现场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三)在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活动中对群众开展普法。一是充分利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增城日报等媒体,定期推送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案例、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二是扩大环保宣传。以消费者权益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为契机,通过现场派发环保法制宣传册,解答群众环保相关问题,将环保法律知识送到群众中,提高了群众对环保法律的认知度。
2020年6月5日,为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引导和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我局及各镇街环保所分别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提供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并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并向过往群众派发了宣传资料,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的环保热情,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共建美丽家园,在全区营造起人人关心环保、重视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对企业加强环保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深度落实。企业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环保底线思维意识,深刻认识面临的环保高压态势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守法意识,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认真履行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法律义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环保红线意识,企业内部要形成浓厚的环保氛围 ,从上至下严守环保关、紧绷环保弦、做好环保事。
(二)设施上增加投入,管理上加强培训。要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更换破损设备,积极提升落后设施,在硬件上把好环保关;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同时加强各类人员的培训,特别是环保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做到工艺流程铭记于心、操作方法熟能生巧、规章制度上墙上门、台账资料完整有序,在软件上把好环保关。不断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生产环境。
(三)经验上相互借鉴,教训上总结反思。企业要加强相互联系和对外沟通,将环保上好的经验互通借鉴,共同提高;同时也要深刻反思自身以及周边企业以往各类教训,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各单位要在反思中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环保观。
专此函达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郭仲雷,联系电话:8266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