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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3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8-14 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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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公党:

      您提出的《关于保就业,促环保,实施天然气管网接驳到企业,助力我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第3107号)提案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提案代表在7月27日进行了座谈沟通,经综合区规划资源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铺设天然气管网到企业红线的措施列入2020年民生十大实事之一,尽快将天然气接驳到企业,以杜绝因企业因使用‘气化站’或‘瓶组站’供气而产生的安全隐患”的建议

      2020年区政府将“深化管道燃气推广使用提升管道燃气普及率”列为民生十件实事,加快推进市政燃气管道建设,提升管道燃气普及率。该项目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目前正有序推进,截至7月底,已完成新建燃气管网28.7公里,完成率95.67%;新增覆盖居民1.89万户、非居民64户,完成率63.21%。全区累计铺设市政燃气管网1100公里,覆盖居民19.6万户、非居民1039户。

      为确保工厂企业燃气使用安全,避免企业因使用“气化站”或“瓶组站”供气而产生安全隐患,去年以来,区城管执法局持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一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评机构,对29家企业的“燃气点供设施”进行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目前18家已完成整改,其余11家正在加快整改;二是开展工厂燃气点供设施专项整治督查行动,7月15日至16日到增江街、朱村街、宁西街、中新镇、石滩镇、仙村镇、正果镇等13家企业进行检查,全面督促企业落实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类隐患近20宗。

      二、关于“对年纳税连续5年超过200万或年纳税连续10年超过100万的企业优先接驳管道天然气”的建议

      经区税务局统计,我区符合“年纳税连续5年超过200万或年纳税连续10年超过100万”条件的企业共有266家,其中92家已使用管道天然气,9家不在本地区,3家已搬迁或关闭。区城管执法局迅速对接,了解企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需求,目前162家企业中,有8家表示有意向安装使用管道天然气。

      在此基础上,区城管执法局积极提供服务和支持,一方面,指导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做好燃气管道设施工程建设方案,协调区规划资源分局等部门办理工程规划与建设相关手续;另一方面,强化工程涉及的征租地协调工作,督促镇街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交付建设施工用地。目前,S379(朱石公路—石滩东西大道)、新塘镇顺欣广场南侧道路(荔新公路—广园快速路)、广园快速路荔新公路东行入口匝道等路段燃气管道和中新镇广州市双孖钢结构有限公司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已动工建设,S119(誉峰江畔—低径路)燃气管道、S118(广美铝材厂—福和汽车站)中压燃气干管等工程计划下半年动工。随着管网的进一步完善,我区燃气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将有更多企业能使用便捷、高效和清洁的能源。

      三、关于“在天然气管网到达企业红线前,不要关停合格安全的生物质锅炉”的建议

      因产业布局影响,我区过去有大量使用锅炉的企业,加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锅炉都使用煤炭、木材等作为燃料,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近年来,我区通过持续开展大气综合整治,锅炉的数量和燃料类型都有较大变化,目前尚有在用锅炉150台,其中燃煤锅炉2台、燃柴油锅炉60台、燃天然气锅炉43台、用电锅炉5台、燃生物质锅炉23台、燃其他清洁能源锅炉17台。同时,随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进一步提高,锅炉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为鼓励企业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广州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规定,2019年以来只要使用天然气锅炉总规模不变,仅变更锅炉型号及台数(变更后污染物排放在原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允许范围内),无需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生态环境部已启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修订工作,并在2020年5月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明确“总容量1吨/小时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部门规章实施后将进一步简化涉及天然气使用的环保手续办理,使天然气使用企业直接受惠,加快天然气清洁能源使用替换的步伐。

      四、关于“对生物质锅炉的检测指标相对放宽,如超标轻微的企业尽量给予整改机会”的建议

      目前我区锅炉主要使用天然气、柴油、电、生物质等作为燃料,其中生物质成型燃料虽未被明确列为高污染燃料,但企业偷烧煤、混煤、配套治污设施管理不到位、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不合格等现象仍普遍存在,监管压力和难度仍然较大。

      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加强对锅炉废气超标排放问题的查处,燃生物质锅炉排放烟气超标案件数从2018年的23宗下降到2019年的7宗。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燃生物质锅炉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不少于2次环保执法,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感谢贵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的建议。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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