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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05-27 来源: 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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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增政数函〔2020〕296号

    黄伯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政务大数据建设的建议》(第156号)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2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于2018年11月开始建设,主要用以支撑全区跨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目前,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已入驻成员单位18个,接入204个数据主题,对接5个交换节点,完成183个交换服务,交换数据总量达到1.64亿条,日均交换数据21.98万条,建设了165万人(自然人、法人)的基础档案数据库,以及电子证照、企业信用等专题数据库。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进驻部门少。目前,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入驻成员单位18个,其中有市级单位15个,区级单位3个。市场监管中所涉及的用水用电、企业注册、税收缴纳、环境污染等业务管理部门暂未进驻到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

      二是数据范围窄。由于进驻的部门少,且各部门的数据不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交换到共享平台,因此业务数据的完整性不够。譬如代表提到的市场监管涉及的数据,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只有部分企业信息数据,缺少用水用电、税收缴纳、环境污染等数据。

      三是鲜活度不够。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现有的信息数据主要来源于市级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是通过上级共享平台主动推送,一方面是向上级申请下放,由于不是直接与区各职能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因此数据无法做到及时更新,鲜活度不够。

      三、工作举措

      一是明确数据的提供部门。根据建议提到的市场监管所涉及的数据,5月份完成对数据的所属部门的沟通协调,主要有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确定数据共享的方案。

      二是整理数据共享目录。6月份完成对市场监管涉及的数据提供部门所拥有的数据进行全面的摸查梳理,整理出有关行业领域应公开共享的数据目录,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共享目录提供数据。

      三是制定数据共享标准。从数据应用的角度出发,按照市场监管所需的数据要素,7月份完成制定相应的数据共享标准,各部门按照数据标准的要求提供有关数据。

      四是推进数据共享应用。8月份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明确数据应用的权责关系,确保数据的安全。9月份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从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相关数据,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感谢您对我区“数字政府”建设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增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黄志文,联系电话:139295412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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