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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05-11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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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增交函〔2020〕303号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二届 人大七次会议第10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靖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进入荔新路的重型大型车辆管理的建议》(第103号)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2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重型货车综合治理领导的建议

      结合我区重型货车交通肇事案频发的严峻形势,我局已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重型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问题进行研究,并牵头制定《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重型货车联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积极会同区公安分局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成增城区重型货车联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多部门联动、齐抓共治,通过常态整治、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措施重点查处重型货车、泥头车等运输车辆无证经营、超限超载及其他违章行为。针对荔新公路,2018年我局以区治超办名义牵头制定了《增城区省道S119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工作方案》,联合区公安分局、正果镇政府共同对我区S119线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在正果镇番丰村路段设流动治超专项执法点。直至2019年11月1日零时,省道S119线正果镇浪拔村路段24小时治超流动执法点撤销,但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正果镇政府对该路段依旧不定期进行执法巡查和监督检查。同时,我局多次以区治超办名义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和镇街就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起草区内治超工作文件,明确各治超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密联系公安交警、住建、城管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做好全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精准打击车辆超载超速、闯红灯、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重型货车综合治理工作成果。

      二、关于有计划开展联合整治和重点整治并改进管理方法的建议

      我局紧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协同做好重型货车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关注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撒漏污染及其他违章行为,积极研究创新监管措施。一是加强路面执法,坚持路警联合。按照《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要求,公安交警负责引导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到雁塔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我局执法人员负责车辆称重、卸载工作。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措施,我局同区交警大队还成立了流动治超联合执法队,依托24小时值班的雁塔超限检测站,加强对国道G107线、G324线,省道S118、S119、S256线,县道X268、X291线等治超线路每月不少于3次流动巡查。二是联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安交警全面开展高速入口治超保障行动。主要对北环高速、广深高速等多条重要高快速路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负责24小时处置收费站报告事项和其他应急情况。三是每月不少于1次到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执法巡查,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责任,严禁为货运车辆进行超限配载或允许超限车辆出场。四是在重型车辆违法行为多发的荔新公路及其他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货运源头单位和建筑工地集中路段、G324线雁塔大桥、S256线江龙大桥等重要桥梁路段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区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重型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百吨王”、撒漏污染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密切联系区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每年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每周组织2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泥头车未密闭运输、带泥行驶、撒漏污染、偷拍乱倒等违法行为。五是利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措施,积极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等国省道公路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并启用了9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其中包括S119线K16+900沙滘村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主要是利用科技手段,通过电子称重设备检测货运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车货总重,以判断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运输。

      2018年全年,我局共查处了588辆超限超载车辆,其中荔新公路36辆;查处公路污染车辆8辆,其中荔新公路3宗;调查公路污染案件19宗,其中荔新公路3宗。2019年全年,我局查处了1629辆超限超载车辆,其中荔新公路282辆;查处公路污染车辆15辆,其中荔新公路2辆;调查公路污染案件43宗,其中荔新公路3宗。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54人次,立案查处超限车辆349辆(其中荔新公路50辆),监督卸载超限车辆385辆、12132.95吨,非现场治超罚款133宗;立案查处污染公路车辆5辆,清理公路污染6处。区公安分局共查处“泥头车”超限超载、超速、冲禁行、闯红灯、洒漏、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1394宗,扣车处理251辆,其中在荔新公路查处9辆。区城管执法局共出动城管队员16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10台次,查处各类建筑废弃物运输违规行为30宗,罚款4.6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协同做好重型货车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计划重点打击重型车辆超限超载、撒漏污染、疲劳驾驶、闯红灯等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我局将继续摸查掌握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行规律,有序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二期选址规划工作,争取2020年年底在国道G107线、G324线、G355线、省道S122线、S256线和县道X291线、X936线再增设8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以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个闭环执法链,全面提升信息化治超水平,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精确、高效管控。

      三、关于加强源头整治的建议

      我局长期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要求,联合属地镇街、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货运源头治理。一是全面梳理和排查本区货运源头单位,定期开展露天采石场、搅拌站、配载中心等全区货运源头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经公布的18家货运源头单位开展上门检查相关台账和装载称重记录,督促源头单位履行超限超载车辆源头治理责任,依法依规装载。二是对收到的源头企业为运输车辆超标准装载的违法信息,及时上门走访调查处理和宣传教育。对多次违法为运输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源头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货运源头单位履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整改工作,做到合法运输。截至目前,我局共进行货运源头企业安全生产检查40间次,约谈了花莞高速公路SG11段工地项目部、广州市兆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货运源头和运输企业9间次。

      区公安分局也通过积极走访辖区重点车辆运输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企业。今年以来共走访重点车辆运输企业19次,发出整改函10份,手机短信平台推送安全提示23513条。区城市管理局利用新闻媒体全面加强余泥渣土规范化处置等方面宣传,并到建设工地、泥头车运输企业进行宣传,指导督促其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规范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的市场行为和运输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局、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和镇街进一步抓好源头治超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货运源头治超,定期开展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联合检查,规范货运源头单位运输车辆装载管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实时采集货物装载信息,并将相关监控、称重数据传输到区交通执法平台,实施远程监控,进一步提升源头监管效率。

      四、关于加强行业管理,建立风险承诺金制度的建议

      我局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职责,严把行业准入关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严格依照规定对申请开业的企业、申请配发营运证的车辆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车辆坚决不发放相关证件,对于已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企业、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坚决注销相关证件。二是加大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营运车辆超限超载、交通违法、GPS监控违规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下发整改通知、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将其整改情况作为办理新增车辆、增加经营范围等业务的重要参考。三是积极向司乘人员、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派发宣传单张,深入宣贯安全生产、治超新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超限超载危害警示教育。联合交警部门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负责人、货车司机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同时,拓宽社会宣传渠道,及时曝光相关违法行为,全方位宣传货车无证驾驶、超限超载、疲劳驾驶以及洒漏污染公路等危害。

      至于建立风险承诺金制度的建议,我局对客货运企业暂无相关工作要求,但要求其签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设立安全管理经费,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8275325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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