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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223号的答复

    2019-08-26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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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增交函〔2019〕398号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223号的答复

    王光美委员:

      您在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关于建好管好“四好农村路”助推我区乡村振兴的建议》(第322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增城区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配套实施方案,纳入2019年区十件民生实事,坚定有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助推乡村振兴。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

      在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区积极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三年(2018-2020年)计划建设总里程约261.207公里,村道桥梁改造约35座。农村公路通沥青(水泥)路率达90%以上。打通农村公路网中的断头路和局部拥堵节点,路网通行能力明显提高;完成县乡道隐患路段安全整治任务,路网运行更加平安有序。

      二、制定统一的养护管理标准

      《广州市增城区“四好农村路”养护管理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将以区交通运输局名义印发。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区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并对各镇街管养农村公路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区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承担全区县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各镇街负责属地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等相关工作。同时各镇街要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率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区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已印发《关于印发增城区“四好农村路”养护标准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增交字〔2019〕10号),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养护标准工作。《广州市增城区“四好农村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将以区交通运输局名义印发。通过实施农村公路考核,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逐步提高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

      我区成立区级农村路养护管理机构(增城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建设、养护、管理经费纳入区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11个镇街均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实际设在镇建设办、市政所、新农村规划建设办等部门),管辖农村路养护经费纳入镇街财政预算安排,同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

      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路域环境的整治

      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路域环境的整治工作力度,遏制各类公路违法行为。

      创造公益性岗位,聘用农村公路周边村民作为养护人员,增加收入,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参与者、收益者、维护者。

      五、努力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我省2018年第三批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积极申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并于6月11日通过省厅现场核查,下一步将申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您们的建议将继续成为我们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动力。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1日

      (联系人:李荣曙,联系电话:1368229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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