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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412号提案的答复

    2019-09-05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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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增环函〔2019〕1365号

    梁捷畅、林爽英、夏丽丽等3位提案人:

      你们联名提案《关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进程的建议》(案号3412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你们的提案,我局成立专责工作小组,主动联系会办单位区司法局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目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答复,接下来我局将联合区司法局及时对你们进行回访,进一步听取你们的意见建议。

      一、近年环境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使命任务,全力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法治和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行为,行政执法和法治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行政执法不断加大,严惩重罚持续增强。

      2017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持铁腕执法,对环境问题动真碰硬,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结合夜查、暗查、节假日突击查,全面采取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形成高压震慑态势。2017年立案调查524宗,作出处罚决定555宗(含2016年跨年度案件),处罚金额2387.4万元;作出行政强制109宗,包括查封扣押55宗、送法院强制执行54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宗,均位居全市第一。

      2018年立案查处1166宗,年内作出处罚决定901宗,罚款金额7139.5万元;作出行政强制193宗,包括查封扣押71宗、送法院强制执行122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宗,停产限产14宗,均比上年度大幅度提高,处罚案件数量、处罚金额、移送刑事犯罪和行政拘留等均位列广州市各区首位,在全国也名列前茅。

      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496宗,目前作出处罚决定314宗,处罚金额2001.5万元,查封扣押60件、送法院强制执行168宗、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2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8宗(包括线索2宗),环境违法严惩重罚打击力度持续不减、震慑力度持续增强。

      (二)制定责任清单,形成工作合力。

      经过近年各项环保督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了快速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对责任认识不清、任务执行不到位,没有真正形成生态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甚至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是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一家的事情”的“小环保”狭隘意识。为此我局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责任清单,不断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7年9月由区长在全区环保工作大会与各镇长、街道办主任签定《增城区镇街环保工作责任清单》,专项明确各镇街环保工作职责,清单共计12条。2019年7月,由区委办区府办印发实施《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试行)》,按照“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定,对包括镇街在内的五类38个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行了明晰,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现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两个清单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促进了大环保大格局的初步形成。

      (三)制定工作指引,理顺和规范执法程序。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环境执法下沉工作部署,根据《增城区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深化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实行区生态环境分局为主、属地镇街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的精神。我局积极推进环境执法下沉,采取内部授权方式,综合运用鼓励引导、通报批评等手段,着力推进环境执法权下沉,目前各镇街环保所共有43名事业编制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为确保镇街接得住,我局制定了《增城区镇街开展环境执法工作流程指引(试行)》,理顺了环境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指引明确,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负责执法工作主导,包括案件审理、作出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案件录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环节,以及法律诉讼、行政复议等应对工作,镇街环保所暂时只负责立案调查取证和落实行政处罚措施等两个环节工作。同时,坚持“下放不放下”原则,通过加强培训,对全区各镇街环保所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系统培训和指导,逐步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目标。执法下沉以来,各镇街环保所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移交的案件逐步增多、质量逐步提高。今年以来,各镇街移交案件86宗,占我局立案总数的15.8%。

      (四)完善制度化建设,规范处罚裁量行为。

      一是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要求,并在此范围内细化完善《增城区环保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试行)》和《增城区常用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适用标准》,实现行政处罚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有章可循、有则可依,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案件办理准确率。二是严格执行审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增城区环保局规范行政处罚议事细则(试行)》,规范行政处罚审议会流程和集体讨论决议制度,使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建立联合协助机制工作规定》等文件,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与犯罪行为提供了保障,严格落实“两高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解释”,杜绝以罚代刑情形。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环境质量状况、行政处罚决定、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18年以来与区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合作推出“人人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新闻11个专版、63篇次。通过各类宣传活动派发环保宣传小册,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构筑全民参与环保的“统一战线”。在今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我局联合团区委在区青少年宫举办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定有我”为主题的朗诵、演讲比赛,讲述环保的故事,激扬治污的决心,全面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打好防治攻坚战、携手共建“美丽增城”的良好氛围。此外,重点做好企业环保守法培训工作,印制环保法律法规3000份,为全区476家固废产生企业逐一送法上门。分别组织增城台资企业、全区378家企业开展环保守法培训,紧紧围绕企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以案说法”,使各企业负责人更直观地理解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环保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提案建议涉及的工作情况

      根据你们提案提及的问题,我局积极吸取好的意见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1.关于责令整改和处罚问题。一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立案违法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裁量标准适当,对于每一个案件都会依法依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即责令整改要求)和行政处罚(即罚款、行政拘留等)。特别是对一些造成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我局会通过损害评估,一方面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刑事羁押,另一方面责令其实施生态修复,比如说石滩麻车马骝山非法倾倒垃圾案件、荔城西瓜岭非法倾倒垃圾案件等,除追究刑事外,还启动了生态修复环境公益诉讼。

      2.关于涉嫌环境犯罪移送问题。近年来我区打击环境犯罪工作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努力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两个部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联动机制,打击力度持续不减、震慑力度持续增强。2018年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宗、占全市66宗的37.9%,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宗、占全市18宗的66.7%,移送刑事犯罪和行政拘留均位列广州各区首位,在全国也名列前茅。今年以来,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宗(包括2宗线索),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5宗(全市其它区暂未有移送案件)。特别是近段时间我局针对散乱污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的严惩重罚,7月份以来已移送行政拘留20宗。

      3.关于执法下沉问题。执法下沉和“横向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是我区加强大环保大格局、全区生态环境一盘棋的重要举措。针对执法下沉的问题,我局实行的是稳步推进、逐步下放原则,目前也只是下放了调查取证环节(大部分工作仍然由我局执法大队实施),立案、查处、追缴等重要环节依然是我局落实,没有出现“完全推给镇街处理”情况,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镇街的积极配合使很多一直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都得到了有效处理,镇街重视是生态环境工作持续改善的重要基础前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坚持铁腕执法,持续加大环境违法查处力度。坚持全员执法,实施目标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整治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无证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强制停电、查封扣押、行政拘留、限产停产等手段,全面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合作联动,坚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与犯罪行为,切实解决问题。

      同时,加强镇街环保所执法联动和督导,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中,加强与镇街环保所的联动,落实镇街环保所的属地责任,督导、协助各镇街环保所按照《广州市增城区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深化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增城区镇街环保工作责任清单》的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环境监管责任意识,加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巡查,切实开展辖区污染源防治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9月5日

      (联系人:赖潜浪;联系电话:8266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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