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关于区政协第三届四次会议第3408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06 来源: 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分享

    A类

    增市监函〔2019〕606号

      关于区政协第三届四次会议第3408号

    提案的答复

      杨家忠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三届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建议》(第3408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对网络订餐行业大力整顿规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都得到较大提升,能够规范经营行为。我局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开展线上线下核查专项行动,严格准入,规范网络订餐行为

      我局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在我区经营的美团外卖、饿了么进行线上核查,核对经营业户信息,包括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和量化分级信息。对线上核查发现的问题商家进行线下核查,进一步核对线上经营单位是否与实体店一致,公示的信

      息是否属实。今年6月份,我局组织了线上线下核查专项行动,发现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有65户。我局立即通知相关网络订餐平台,下线20户,45户完成了整改。

      (二)集中约谈,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4月份,我局约谈了美团、饿了么两大网络订餐平台增城区负责人,通报了全区第三方平台监管情况,组织其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平台提供者建立并执行经营主体审查登记、产品信息发布审核、平台内交易管理规则、应急事件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措施,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义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结合日常巡查,充分利用我局自主开发的网格化监管APP,对我区入网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监管,突出对高校周边、城乡接合部等小餐饮、夜市、大排档集中区域的整治力度,治理无证经营和卫生环境差的问题。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厉打击线下实体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促进餐饮服务经营者诚信自律经营

      通过透明厨房或视频展示的方式让消费者看到食材储存、厨房环境、配菜烹调加工等过程,实现食品加工全程透明化,实时性、公开性、透明性的厨房,从而吃得放心。目前我区80%的餐饮店已实现“明厨亮灶”,有效地促进了餐饮服务经营者诚信自律经营。

      (五)开展网络订餐平台违法线索函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针对网络平台上商户公示证照不全的问题,我局于2019年3月5日把问题商户名单函告平台所在地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收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的复函,问题商户已全部落实整改,另经我区执法人员核实,饿了么也已经完成落实整改,有效督促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网络餐饮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加大网络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网络订餐产品供应商和入驻商家线上与线下的许可证照、经营的食品品种及数量、加工操作场所或贮存场所、卫生状况、结构布局、设备设施、送餐时间、送餐工用具、外餐品种等进行监督、检查、核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平台对已入驻商家进行定期监管和复核;对配送人员加强身份审核、培训和管理,配备科学的标准送餐装备。

      (二)继续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明厨亮灶”是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力争2020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加强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汇报沟通工作,充分借助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的力量督促第三方订餐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充分利用镇街力量,合力整治规范入网经营的餐饮单位。

      (四)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我局将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提示、督促、帮助、告诫网络订餐平台和广大经营业户清醒认识并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您的建议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动力。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