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6号的答复
增交函〔2019〕141号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6号的答复
李瑞球代表:
您在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关于在我区增设立体停车场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空间原理,在全区范围有条件建造立体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办理情况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相关规定,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我局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统一负责编制、调整、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推进全区政府全额投资的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营性停车场的备案工作以及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管理的相关工作。
目前,我局计划在城丰市场、光明西车站两处地点拟建两栋(楼层待规划许可审批)立体停车场。初步估计建设规模为:城丰市场占地4968平方米,光明西车站占地4731平方米。
目前正收集两个地块的相关资料,准备开展立项、规划报建等前期工作。待上述两个立体停车场建好投入使用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心城区的停车难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主动牵头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停车资源普查,建立停车资源数据库,组织开展全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从而缓解周边地区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加强公共停车场行业管理,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的办理情况
由于停车管理涉及建设、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的职责,我局已计划编制智能停车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各部门开展智能停车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相关规定,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我局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全区政府全额投资的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营性停车场的备案工作以及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管理的相关工作。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以及《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正在加快推进增城区中心城区(荔城、增江街道)停车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鉴于目前广州市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制定停车场收费标准,最终标准尚未正式颁布,我区停车收费标准,计划参照上一轮收费标准实施【《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下一步,待广州相关部门颁布新一版收费标准后我局将主动牵头联合区价格部门结合我区的目前实际情况定制符合我区的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您们的建议将继续成为我们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动力。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