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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415号提案的答复

    2018-08-27 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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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41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光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实保障市民安全的建议》收悉,建议为我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宠物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对此,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区养犬管理区划分情况

      目前,我区养犬严格管理区为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永宁街辖区,其他地区为一般管理区。由于我区是一个典型的城乡结合地区,城市化进程不一,我区犬只的基数大,大部分犬只都是中华田园犬(土狗),根据规定办理犬只登记的只能是宠物犬只,中华田园犬(土狗)不能办证登记。

      二、开展公共场所宠物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为加强养犬登记、文明养犬宣传、执法整治等工作,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区公安分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犬只等宠物的管理工作。一是成立养犬管理工作小组。制定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方案》和《养犬管理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养犬管理工作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全区的养犬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养犬登记工作。将养犬管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派出所和具体负责民警的年终考核,促进犬只登记工作的社区常态化。目前我区共登记犬只总数1194只、续期507只,收容流浪犬、无主犬 80余只。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整治。由区公安分局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定期开展对涉犬警情突出的公共场所、社区进行整治。整治中,遇到市民带狗、猫等宠物进入公园、广场或随便大小便影响市容的情况时,以教育为主,积极劝导市民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减少市民因养犬而引发的犬只伤人、犬吠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12次,整治重点地区2个,全区涉犬扰民警情同比下降12%。四是开展养犬宣传工作。为推进文明养犬工作,区公安分局在城区广场、公园、商场等其他公共场所,及物业小区较多的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公益行”系列宣传活动开展配套宣传,采取发放资料、现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文明养犬理念和知识;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方式进行执法整治工作的宣传,使市民知晓养犬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范自身养犬行为。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使得“和谐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更易于深入群众,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场所宠物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犬只等宠物养殖的管理工作,并逐步扩大养犬严格管理区范围,为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休闲环境。

      专此回复。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18年8月27日

      (联系人:冯共有,联系电话:3285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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