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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22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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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22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钟灼坤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的建议》收悉,提案为我区进一步加强居民楼梯间和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对此,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无须驾照和上牌等特点,迅速成为我区广大居民出行的代步交通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长,各居民住宅楼、物业小区内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持有量也随之增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约有10万辆,其中我区已交付使用的149个物业小区电动车持有量约5万辆,按住宅户数统计,户均0.33辆。由于当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电动车后续监督管理缺位,致使电动车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尤其是住宅小区缺乏充足的充电设施,越来越多用户把电动车摆放在居民楼楼梯间或门前通宵充电,有的甚至乱接驳电线插头,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

      二、部门联动,大力开展涉电动车充电隐患行为整治

      为规范居民楼住宅和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积极会同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工作任务。4月10日,我区召集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局等各职能部门、各镇街负责人召开了2018年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将做好电动车充电等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全年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工作,并列为区民生十件实事加以推进。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区公安分局牵头多次召集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召开工作研讨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各镇街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等突出消防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防止发生因电动车充电引起的重大伤亡、重大影响等火灾事故。

      (二)积极开展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提案中提出的严格落实电动车消防管理责任的建议,由区公安分局积极联合各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隐患整治。一是结合开展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积极指导各镇街、职能部门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00人次,重点检查物业小区78个,三小场所1550间,发现并清理违规停放隐患119处,发现并清理违规充电隐患92处,派发消防安全宣传单张26913份。二是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小区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停放电动车及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设施为电动车充电等违法行为,对拒不清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同时,加强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通过物业管理人在小区或居民楼张贴公告的方式,劝阻居民不要违规充电,对拒不配合或屡教不听者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查处。三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针对高层住宅建筑小区是否存在电动车乱停放现象、是否存在占用消防设施(如应急灯线路)、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进行摸排治理,已建成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是否符合有关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标准规范,对发现安全隐患,现场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和责任单位、人员落实整改,消除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隐患。

      (三)多平台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消防宣传工作。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加强电动车火灾常识宣传教育的建议,我区采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电子屏幕等大力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中,突出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印发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手册下发各物业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利用小区宣传栏公示、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做好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创造条件,通过短信群发、小区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滚动播放、举办宣传活动等形式,集中宣传电动车火灾防范的有关内容,强化宣传效果,营造深入人心、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区累计播放电动车火灾防范消防安全视频809次,张贴海报1500张,入户宣传152次;在报纸上刊登电动车相关消防执法、宣传等工作新闻25条;各镇街、职能部门主动联系地方公众场所,借用电子银屏滚动播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片共115次;利用短信平台向社会公众发送火灾提示宣传短信20余万条。

      (四)加强电动车规范停放充电示范点建设。针对提案中提出增设更多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议,由于目前省、市层面均未出台有关于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安全管理方面的实施办法,相关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设置也没有相应的规范,为解决我区电动车安全充电和停放的问题,区公安分局积极联合区住建局、供电等部门多次研究讨论解决对策,拟于年内在全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建立集中停放充电区域试点,并加强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用电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结合小区实际,科学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截至目前,我区已交付使用的149个物业小区有105个已完成电动车充电设施充电点建设并投入使用,各镇街已建成居民小区集中停放充电区域17处,其中荔城街12处、增江街2处、石滩镇2处、正果镇1处;另外,荔城街、朱村街等镇街在商场、公司单位、医院、学校等其他公共场所建立集中停放充电区域8处。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区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居民楼梯间和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工作,一是对新建物业小区,在规划阶段明确电动车停车位、充电设施的配比及充电设施的建设标准,与主体建设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二是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车充电设施的物业小区,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车充电库(棚),由属地镇街、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建设的宣传、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对已建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的物业小区,积极督促其制定升级优化方案,优化、完善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三是对一些资金困难的老旧小区,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解决充电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四是继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文明停放电动车、注意充电安全,加强电动车的日常巡查、监管。

      感谢您们对我区居民楼梯间和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区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对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为小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专此回复。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18年8月27日

      (联系人:冯共有,联系电话:3285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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