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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

    2018-05-16 来源: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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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增环函〔2018〕601号

    姚杨辉代表:

      您提出的201号建议《关于协调解决东江河边东莞市石碣、高埗两镇企业污染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东江北干流共管河段基本情况

      东江是珠江的主要支流之一,东江北干流属于东江水系,从增城东南与博罗交界处自东向西经新塘,流入黄埔区,注入狮子洋,全河段流程41公里,涉及行政区域包括广州市、东莞市和惠州市等,流域面积约4000多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50.8亿立方米,增城境内主要一级支流有增江、西福河等,均为自北向南流入东江北干流。

      二、存在问题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监管尺度不一。

      由于多年来两岸发展不均衡,且左右岸监管不统一,目前东江北干流大敦断面增城一侧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岸的东莞一侧未纳入水源保护区范围,沿岸工厂、堆放场林立,排污较多,左右岸监管不统一、不对等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跨界河流共治机制尚未形成,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力度不足。

      东江北干流我区与东莞市共管河段跨度较大,河网密布,不仅涉及跨地级市管辖问题,更涉及环保、港务、海事、水务等多部门交叉执法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受管辖权限问题,都是各自为战,缺乏跨界河流长效管理机制,造成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力度不足,未能形成执法合力。

      三、东江北干流共管河段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区以推动东江北干流大敦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东江北干流水污染综合整治,通过采取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治理措施,全力以赴促进水生态恢复。

      (一)做好辖区管理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大污染源排查和执法力度。对全区所有河涌,重点是对22条黑臭河涌及33条东江北干流一级支涌的“散乱污”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截至9月6日,共排查出“散乱污”场所6464家,已完成整顿6448家,完成率99.75%。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东江北干流增城段河道违章占用专项整治,已完成东江北干流(增城段)37宗死灰复燃违章占用堆放场清理,清理各类堆放物27.32万立方米,运离及平整建筑垃圾2万立方米,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窝棚、板房、房屋70多宗,拆除面积约1.4万平方米,立案查处死灰复燃违章占用堆放场3宗,罚款10.5万元。落实安装视频监控工作,目前沿河道安装视频监控103个,防护栏4.6公里。

      二是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短板。加强对全区流入东江北干流的污水收集和处理,2017年以来,累计投资约6.47亿元,完成派潭污水处理厂和正果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处理能力0.75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30公里,进一步完善建成区主干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完成46条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41座,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三是做好排水管网铺设及截污工作。为建立起仙村镇的主干管系统,目前仙村镇正开展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仙村镇石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等4宗主干管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1431.45万元,管长约25.12公里,已全部进场施工,计划2018年底完工。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仙村镇的支管建设,根据《增城区城镇生活污水支管完善指导实施方案》,启动仙村镇龙湖片区污水管道工程、仙村镇荔新公路(朱仙路—西福河)污水管道工程等2宗支管工程建设,总投资约7550万元,管长约8公里,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6月完工。

      四是全力开展黑臭河涌建设。目前纳入国家住建部考核的永和河已初步完成整治,基本消除黑臭,总投资约6.96亿元,建设污水主管长约35.48公里,支管长约67.36公里,完成河涌清淤、生态修复、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纳入广州市考核的7条黑臭河涌已进场施工,其余14条河涌正在按计划推进前期工作。

      (二)加强与东莞市沟通协调工作。

      一是2017年1月与东莞市签订《东江北干流共治共管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大敦断面水质提升工作。

      二是2017年11月与东莞市水政监察支队正式签署《东莞市水政监察支队、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加强东江北干流共管河段联动工作备忘录》,有效加强了两地对东江北干流的共治共管力度,为两地跨区域联合水政执法提供了机制支撑和联络平台,实现了资源共享、平台共享、信息共享。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自2017年7月至今,我区水务部门会同东莞水政、海事部门联合执法18次,查处涉嫌超载运输船一艘,涉嫌非法采砂船一艘,清理共管河段违章堆放场一宗,立案查处涉嫌破坏水利设施案件一宗、非法采砂案件一宗,罚款5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河砂约180立方米。

      (三)提请上级部门推进共管共治工作。

      一是提请省政府支持推进同一河段同一管理措施和统一水源保护标准;优化考核办法,依水体水环境功能,对沿线行政区域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二是提请省、市上级部门牵头推进搭建东江北干流增城段穗、莞、惠三地水环境联防联治机制平台,建立水环境合作机制。

      三是提请省、市上级部门牵头签订《穗莞惠三地东江北干流共管共治合作协议》,开展穗莞惠三地联合治水、执法及监测工作。

      下一步,我区环保、水务等部门将积极加强与东莞市环保、水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对方逐步完善东莞市石碣、高埗等镇的污水管网系统,减少对我区的水环境污染。同时,进一步探索区域水环境执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区域内外上下游的联动预警机制和反馈协查机制,形成跨区域间、上下游间水环境污染流域防治合力,积极开展联合治水、执法及监测工作,共同推进东江北干流共管河段水质提升,切实回应两岸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

      感谢您对我区环保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苏龙文,联系电话:3282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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