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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413号的答复

    2018-09-20 来源: 区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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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林业园林函〔2018〕777号

      关于对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3413号的答复

    廖智威委员:

      您在增城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13号《关于规划建设与大学相连的郊野公园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局工程建设科、绿委办相关人员,对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北面有一片未开发建设的山林区,占地总面积约为1400亩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剖析。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用地现状

      经核查,提案建议规划建设为郊野公园的华商学院北面地块,其中有部分区域属于已批《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的限建区和在编市新一轮总体规划《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的生态控制线二级生态管控区范围。

      二、规划建设郊野公园事宜

      我区原则同意对华商学院北面地块约1400亩的地块规划建郊野公园,但必须明确公园的权属,以确保公园的公益性和开放性,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郊野公园在规划建设时与城规、土规充分衔接,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建设,不破坏耕地,保护生态环境。限建区严格控制有损生态系统服务的开发建设活动,除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军事与安全保密设施,必要的农村生活及配套服务设施、垦殖生产基础设施,以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园和生态型旅游休闲设施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而且限建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与要求,并遵循小体量、低密度和园林式的建设原则。此外,该地块在经批复实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增城)核心区挂绿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增府复〔2015〕2号)中规划为农林用地。同时该片区范围内包含基本农田,建议以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为原则,避免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会同区国土规划部门加强与属地镇街的沟通协调,对公园建设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论证并提出专业的指导意见,在现有规划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用地报批和规划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借此机会,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您的提案将继续成为我们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动力,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的林业园林工作,谢谢!

      专此答复。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9月13日         

      (联系人:邹双成,联系电话:1360900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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