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22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中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车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该提案为我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对此,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区电动车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增城区电动车保有量约20.6万量,其中合标车辆2.1万辆,超标车辆18.5万辆,且因其方便快捷和不需要政府许可的特殊属性,保有量呈持续增长态势。2019年1至6月,增城区共发生涉电动车的简易程序交通事故640宗,占比14.3%,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7宗,占比为15.3%。物业小区方面,目前我区已交付使用的159个物业小区电动车持有量约6万辆,按住宅户数统计,户均0.5辆(实际估计更大)。由于当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电动车后续监督管理缺位,致使电动车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尤其是住宅小区缺乏充足的充电设施,越来越多用户把电动车摆放在居民楼楼梯间或门前通宵充电,有的甚至乱接驳电线插头,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
二、我区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情况
(一)重拳出击,持续加大“五类车”查处力度。区公安机关每天出动警力超过200人次在荔城、新塘重点路口进行交通指挥疏导,及时劝导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驾驶电动车的冲红灯、一车搭多人、非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2019年1至6月,共查扣五类车 9351辆,其中摩托车9271辆,电动车33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人员138人。
(二)规范车辆分道行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系数。积极协调道路业主单位,采取隔离护栏、完善标识等办法为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靠右行驶创造条件,并完善按车道行驶、限速等交通标志标线,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性。目前已完善荔新路、新沙路、新塘大道、107国道靠右行驶指示牌等设施,延长了107国道凯旋门路口、荔新路汇景、汇美等主要路口安全岛隔离护栏。
(三)全面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区预联办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2019年1至6月,共开展“五进”宣传活动381次,受教育24912 人次;同时,协调媒体刊登播报“五类车”整治行动 8 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推送安全提示信息 94 篇;利用重点驾驶员群体微信联络群、宣传短信平台发送安全提示112067条。二是依托村居交通安全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岗,重点针对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全区目前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岗已覆盖274个村庄,覆盖率达100%。三是主动联系团区委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到辖区各重点路口站岗,发动群众力量,提高群众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四)加强源头监管,杜绝安全隐患发生。联合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定期开展电动车经营整顿行动,对销售无国家认可的生产许可证、销售合格证的依法查处、查封。2019年1至6月,累计检查相关经营业户 200户次,开展电动车专项抽检10次,抽检电动车14批次,发现电动车无照经营1户;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布局,加强电动车规范停放充电示范点建设,推动新建物业小区配套建设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区域,减少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目前,全区已在物业小区、医院、学校、村居等重点区域建设充电桩807个,计划在建的集中停放充电区域19处。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出台落实电动车管理规范,对电动车统一上牌”的建议,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穗公2006]343号)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目前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且不允许登记上牌。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还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道路通行、生产、销售、供油、停放及综合管理作了规定,但未涉及到充电管理,未对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配套方面进行规范。小区道路及地上、地下停车场是否纳入管理范围尚未明确,住建部门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车充电及停放管理,但没有强制手段。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违规充电及停放主要采取教育、告知、劝阻等措施,实施效果不强。此外,电动车充电配套设计建设(规划、建设、验收)尚未在国家层面有明确规定和硬性要求。
为解决电动车带来的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下一步区公安机关将结合《关于做好区政府领导督办的广州市增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增府办督字〔2018〕115号)要求,会同区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以“五类车”联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电动车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开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冲红灯、加装雨篷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查严管声势,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二是进一步抓好源头管控。联合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商户和机动车维修改装排查整治。发挥基层组织的管理优势,运用综合治理措施和行政管理手段,敦促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岗和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岗的使用。三是推进交通拥堵点和交通隐患点治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监管,加大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治理力度,对每一宗电动车死亡交通事故研判分析,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复查,坚决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四是加强日常消防的检查督导,督促小区、出租屋规范电动车充电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涉电动车火灾隐患。
专此回复。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8月14日
(联系人:冯共有,联系电话:3285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