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楼镇正隆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小楼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小楼镇正隆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小府函〔2024〕15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正隆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同意小楼镇正隆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小楼镇正隆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及墙绘村委周边、潭村社房屋外立面,升级改造村委门前广场、潭村广场、潭村公园、篮球场,铺设人行道,翻新宣传栏,改造停车位,新建村庄标牌,混凝土道路升级为沥青道路,修复及安装安全护栏,建设混凝土碧道、四小园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6.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71万元、预备费11.34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广州市市级美丽乡村资金、增城区区级美丽乡村资金及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小楼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小楼镇正隆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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