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新新公路(广惠高速至广深公路段)改线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5 09:44
来源: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尊敬的各位公众:

  依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申请,我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委托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新新公路(广惠高速至广深公路段)改线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内容予以评估前公示,以达到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的目的。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有关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新新公路(广惠高速至广深公路段)改线建设工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22363.61万元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全长4.06公里,南起G107国道,北接现状新新公路,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主线路基段长约1132.98米,标准宽度40米;主线高架段长约2503.37米,标准宽度27.6米;G107跨线桥长约522米,标准宽度26.5米;新新公路上跨宁埔大道左幅桥梁434米,右幅桥梁935.865米,单幅桥宽13米。本项目路基总长度为5914米(包括主线、G107、环城路、匝道、广园路、新新公路及宁埔大道)。

  本项目包含站前路-广园路-新新公路立交(汽车城大道以北段,汽车城大道以南段立交由站前路实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其中先行段为矮塔斜拉桥终点以南段,含G107及环城路改造。

  (六)建设地点:项目连接增城区新塘镇与永宁街,整体呈南北走向,南起于G107,北接新新公路。

  (七)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计划为2024年至2026年,其中先行段2024年8月开工建设。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认为,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主要有:

  (一)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二)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范围及补偿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技术经济方案是否通过技术评审,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四)决策事项是否增加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

  (五)决策事项是否增加噪声、振动,及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六)决策事项是否会造成周边交通堵塞;

  (七)决策事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质量是否过关,能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八)决策事项会不会引发爆炸、火灾等突发事故;

  (九)决策事项是否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建设单位按照政府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法依规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专项的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审批手续齐备,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文件合法合规;

  (二)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 号令)、《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 号)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尽快制定并公布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三)完善关键节点的设计。技术方案充分考虑项目周边居民合理的意见和诉求,如噪音、扬尘、振动等,科学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交通疏解方案和施工方案;

  (四)建设单位提出全面、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方案并落实,保证环境影响指标达到国家标准;政府部门依法开展环境监管;

  (五)施工期采取围挡、控制施工时间、加强监测等措施减缓项目噪声、振动对周边的影响,运营期在敏感点道路沿线设置隔音屏障;

  (六)建设单位尽快完成交通影响评价,严格执行报告中对交通影响的化解措施编制交通组织应急预案;通过不定期巡视监督施工单位交通组织方案落实情况;

  (七)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有保障的施工单位,并加强管理与监督;

  (八)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应急预案,运营期间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九)建设单位建立有效的舆情引导,统筹媒体应对安排,做好宣传应急预案。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出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指定方: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萧主任

  联系电话:020-827306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区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邮箱:zcfgjtzk@gz.gov.cn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8725268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建科大楼

  联系邮箱:gdjkyz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