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区新塘镇十字海泵站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增城区新塘镇十字海泵站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增城区新塘镇十字海泵站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新塘镇上基村,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一座排涝泵站及其内外涌建筑物,排涝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设计排涝流量为56m³/s,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包括安装7台潜水轴流泵、7个液压顶升式防洪闸和5台清污机,重建一座设备管理房。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06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29.56万元、独立费用1955.74万元、预备费1198.5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798.58万元、其他专项工程费用77.7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增城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办理增城区新塘镇十字海泵站重建工程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增函〔2023〕2440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新塘镇十字海泵站重建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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