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增江街西山村21.327亩地块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4-03 14:13
来源: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增江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增江街关于申请审批增江街西山村21.327亩地块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增街函〔2024〕16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做好增江街西山村21.327亩地块出让前期工作,同意增江街西山村21.327亩地块平整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增江街西山村东区工业园东面,平整场地红线面积为14220.94平方米,临时用地面积为6864.52平方米,设计总面积为21085.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范围内的土方进行开挖及填土等,开挖土方约123090.54立方米,填土方约68.93立方米,外运土方约123011.27立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7.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29万元和预备费21.26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增江街道办事处筹集资金,平整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增江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江街西山村21.327亩地块平整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项目建筑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估算价低于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4年3月28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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