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29 09:52
来源: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新塘镇长巷村

建设期限

2024年6月-2024年12月

总投资

约988.57万元(暂定)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项目范围内新建d200~d600雨污水管渠约2.049km,建筑天面雨水立管DN100约8.03km配套建设合流立管改造、污水检查井、雨水管渠修复、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工程量。

审批科室

投资科

联系电话

020-82730630

电子邮箱

zcfgjtzk@gz.gov.cn

邮政编码

511300

邮政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