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小楼镇长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6 10:23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小楼镇长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小楼镇长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小楼镇长岭村

建设期限

2024.04-2024.05

总投资

约444.98万元(暂定)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拟建设雨水立管0.5km,接户管0.4km,化粪池接出管和新建污水管0.84km,污水检查井39座;将原厌氧池改造为2座一体化(AAO+沉淀+设备间)污水处理设施,同时修复锅朗社人工湿地墙体,更换该处滤料并填补防渗。

审批科室

投资科

联系电话

020-82730630

电子邮箱

zcfgjtzk@gz.gov.cn

邮政编码

511300

邮政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3年12月26日至 2023年1月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