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28 14:30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石滩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予审批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石府函〔2023〕98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石滩镇下围村,实施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工程,包含4个地块,分别为新洲地块、东洋塘和耕辽塘地块、鹅春氹和猪板肠地块、三角塘地块,4个地块涉及固体废物填埋总面积约119.6亩,填埋固体废物总量约11.3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洲地块:该地块的固体废物类别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总量约为22389.8吨,涉及面积约为36.5亩。(2)东洋塘、耕辽塘地块:该地块的固体废物类别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总量约为16752吨,涉及面积约为25.5亩。(3)鹅春氹、猪板肠地块:该地块的固体废物类别为建筑垃圾混合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总量约为40502吨,其中生活垃圾总量约为869吨,建筑垃圾总量约为37300吨,一般固体废物总量约为2333吨,涉及面积约为44.4亩。(4)三角塘地块:该地块的固体废物类别为生活垃圾混合一般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总量约为32931吨,其中生活垃圾总量约为13105吨,一般固体废物总量约为19826吨;另外受污染土壤约为6504立方米,涉及面积约为13.2亩。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766.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02.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4.79万元、预备费439.6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石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单项服务合同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招标范围。

                                                                              2023年8月23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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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