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宁街智慧停车建设工程(永宁片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永宁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宁街智慧停车建设工程(永宁片区)项目建议书的函》(永街函〔2023〕9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永宁街路内停车泊位的周转率,以信息化、精细化方式管理市政道路,同意永宁街智慧停车建设工程(永宁片区)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永宁街,实施荔园大道、永平街、荔香街等15条路共526个停车泊位的信息化与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信息化基础设施:高位视频阵列、监控摄像机、高位视频阵列主控机、硬盘录像机4路、硬盘、工业交换机、智能电源模块、光纤收发器、一体化设备箱、POS等;
(2)基础配套及杆间取电取网建设:L型八棱杆-高杆、各类基础地笼、各类规格横臂、手井、杆间沥青路面开挖与恢复、杆间人行道砖路面开挖与恢复、杆间绿化带开挖与恢复、电源线YJV*6,电源线RVV2*0.75、室外单模光纤、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直径32mm镀锌钢管、直径32mmPE管;
(3)市电接入实施建设:便道路面开挖与恢复、管线铺设;
(4)停车收费标准标示牌建设:标示牌、立柱;
(5)环境恢复:绿化、环境恢复;
(6)526个停车泊位施划等内容。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2.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6.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50万元、预备费24.78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永宁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永宁街智慧停车建设工程(永宁片区)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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