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永宁街田园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宁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永宁街田园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周边道路的交通压力,同意调整永宁街田园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调整为:项目位于永宁街,西起永宁街边界附近现状田园路,东至新新公路,全长约2543m,红线宽50—58m,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道(含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管沟等)、照明、交通、景观绿化和22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迁移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调整为:项目估算总投资65539.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576.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295.61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18569.12万元,电力迁改费用10872万元)、预备费2667.44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永宁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此前批复的《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宁街田园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增发改投批〔2021〕13号)同时废止。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永宁街田园路建设工程(调整)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