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06 10:15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中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中新镇,下至金坑河河口,上至增城区界,整治长度为9.26km,坑贝陂以下河段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坑贝陂以上河段防洪标准与上游黄埔区段防洪标准20年一遇相衔接,堤防级别为4级,采用复式断面形式,底宽36m,上口宽约53-6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重建莲塘桥、竹园桥、大石吓桥3座桥梁,以及新建穿堤排水口37处。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5465.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497.39万元、独立费用3293.08万元、预备费2679.0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中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征求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7月3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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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