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报来《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调整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调整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调整为:本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广汕公路南、北渠进行清淤清障、扩宽扩建,其中北渠维持明渠形式,南渠改造为暗渠(箱涵)形式,并将出口段改造成明渠;新建广汕公路过路箱涵,清淤、扩建广汕公路现状过路箱涵。
(1)渠道整治:
广汕公路北渠维持明渠形式,清淤清障长度为1101m,扩宽扩建994m,渠道平均比降1.3‰,渠道底宽为(2.0~4.5)m,高度为(1.5~2.5)m。
广汕公路南渠外环路以东改造成箱涵形式,箱涵长度为790m,平均比降为11.1‰,底宽(2.5~6.0)m,高度为(1.8~3.0)m。
(2)箱涵新建和扩建:
新建箱涵穿越广汕公路,桩号为GB1+27.54~ GN0+735,长度为54m,比降为10.9‰,尺寸为3.0m*2.3m(宽*高)。
扩建箱涵位于桩号K0+000~K0+140处,箱涵长度为140m,比降为0.9‰,尺寸为4.0m*1.9m(宽*高)。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调整为:项目估算总投资13126.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51.48万元,独立费用1055.65万元,预备费用470.36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增城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水务建设管理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此前批复的《关于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增发改投批〔2020〕217号)同时废止。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调整)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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