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耕作层剥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朱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耕作层剥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朱街函〔2022〕21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要求,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同意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耕作层剥离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朱村街朱村村,建设内容主要为:
1、将地块ZCCDK01剥离农耕土18厘米,按剥离率96.28%,剥离土方量为62667.81立方米;
2、剥离后的农耕土运至回覆区1回填30厘米厚度,回填土方为1811.35立方米,运至回覆区2回填30厘米厚度,回填土方为12153.83立方米,后推平起垄种植蔬菜;
3、剩余的剥离农耕土约为48703.42立方米,运至存储区后分层回填推平撒草籽并进行三年维护;
4、存储区鱼塘进行抽水清淤;
5、设置配套的排水沟5133.33米,设置田垄20741.82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70.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4.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02万元、预备费13.7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纳入土地出让成本,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申请。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朱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耕作层剥离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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