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岗尾村新建排洪箱涵下穿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1-11-03 10:02
来源: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新塘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岗尾村新建排洪箱涵下穿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岗尾村新建排洪箱涵下穿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置在既有广深铁路排洪箱涵的西侧,紧挨着既有排洪涵在既有广深四线铁路和新建广汕铁路、新塘动走线铁路下面新建一孔规模7.0×3.0m的排洪箱涵下穿铁路,总长度约77.5m。其中在运营广深铁路下面顶进框架长度为38.5m,在新建广汕高铁和新塘动车所动走线铁路位置现浇框架长度为39m。由南至北,沿线下穿广深II线里程IIK44+639.31,广深I线里程IK44+639.31,广深IVK44+774.40,广深III线里程IIIK44+769.92,新建广汕高铁里程DK47+308.67;新塘动走2线里程D2DK5+046.32;新塘动走1线里程D1DK4+985.01。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876.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72.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20.88万元、预备费583.4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新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岗尾村新建排洪箱涵下穿铁路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1年10月19日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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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岗尾村新建排洪箱涵下穿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