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3-06 15:40
来源: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朱村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朱村街,起点位于与朱村运河交汇处,终点位于南岗河与西福河汇入口处。南岗河上游及下游两岸地区现状均为农田桩号 N0+000~N1+370 段农田段河道进行“三清一护”整治,采用弧形桩护脚;桩号 N1+370~N4+100段河道按 30 年一遇、西福河回水不漫堤标准进行拓宽及加高堤防;汇入南岗河支流山角排洪渠左岸防洪加高,长度2.03km;南岗河河口下游左岸 500m 与西福河衔接堤岸按 100 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堤防建设。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856.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058.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42.14万元、预备费1900.0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增城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朱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检验检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其他(检验检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5年2月21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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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