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塘镇瓜岭村岭南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新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新塘镇瓜岭村岭南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瓜岭村创建岭南特色精品示范村步伐,进一步提升瓜岭村村容村貌,同意新塘镇瓜岭村岭南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新塘镇瓜岭村,景观改造提升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村入口景观提升面积约600平方米,改造提升周边建筑立面面积约2700平方米。(2)改造提升沿主街两侧环境面积约1415平方米,两侧建筑立面面积约4500平方米。(3)改造提升古树公园面积约3750平方米。(4)改造提升篮球场及周边环境面积约530平方米,周边建筑立面面积约2300平方米。(5)改造提升古祠街建筑立面面积约1500平方米。(6)改造提升污水循环利用示范点周边环境面积约3100平方米,周边建筑立面面积约150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55万元、预备费35.7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广州市市级美丽乡村资金及增城区区级美丽乡村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新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新塘镇瓜岭村岭南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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