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派潭高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09 10:33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派潭高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派潭高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实施主体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广州增投能源有限公司

代管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榕树吓村、高滩村

建设期限

2025.2-2026.7

总投资

约9352.15万元(暂定)

资金来源

按照“统筹资金、总体平衡、稳健发展”的原则,由区城投集团通过多方式、多渠道筹集项目运作资金,实施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附属资源开发。

派潭镇政府负责完成项目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包括白水寨大道至2号路(1号路)、飞碟路至高滩村道路(2号路)、高滩坳头至林田坳道路(3号路)3条路,道路总长4897.42米,其中:

1、白水寨大道至 2 号路(1 号路)全长 849.16m,标准路段路面宽度 8m,设双向 2 车道,道路单边设 1.5m 宽行车辅道,两侧设 1m 宽土路肩;与白水寨大道连接处(约 110m)路面宽度 20.5m,设双向 4 车道,道路两边设 2m 人行道与 1m土路肩。

2、飞碟路至高滩村道路(2 号路)全长 1996.84m,路面宽度 8m;设双向 2 车道,道路单边设 1.5m 宽行车辅道,两侧设 1m 宽土路肩。

3、高滩坳头至林田坳道路(3 号路)全长 2051.42m,标准路段路面宽度 8m,设双向 2 车道,单边设 1.5m 宽行车辅道,两侧设 1m 宽土路肩;与派潭大道连接处(约 120m)路面宽度 11m,设双向 2 车道,道路两边设 2m 人行道。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梁、挡墙、排水、照明、绿化等内容。

审批科室

投资科

联系电话

020-82730630

电子邮箱

zcfgjtzk@gz.gov.cn

邮政编码

511300

邮政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5年1月9日至 2025年1月15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