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城镇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1.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审批结果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城管执法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2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1.申请条件。 |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已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审批结果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城管执法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3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1. 申请条件。 4. 法定依据 。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4 |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1. 申请条件。 4. 法定依据 。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5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1. 申请条件。 4. 法定依据 。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6 | 行政审批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1.申请条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中办、国办,2016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审批结果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城管执法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7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1.申请条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中办、国办,2016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审批结果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城管执法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8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1.申请条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中办、国办,2016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审批结果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城管执法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9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新办) | 1.办理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2.许可决定:行政相对人名称及其身份代码 、决定文书编号、许可内容、许可日期、有效期限、许可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1. 办理指南: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 许可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区水务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信用广州、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10 | 停止供水审批 | 停止供水审批 | 1. 办理依据。 2 办理对象。 3. 审批条件。 4. 申报材料。 5. 许可决定。 | 1、《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 2、《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8号) | 1.办理指南: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许可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区水务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11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1. 办理依据。 2. 办理对象。 3. 审批条件。 4. 申报材料。 5. 许可决定。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国务院令第662号);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3.《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 4.《转发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穗水建〔2006〕55号) | 1. 办理指南: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 许可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区水务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12 | 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1. 办理依据。 2. 办理对象。 3. 审批条件。 4. 申报材料。 5. 许可决定。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国务院令第662号);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3.《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 4.《转发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穗水建〔2006〕55号) | 1. 办理指南: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许可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区水务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 | √ | |||||
13 | 供水水质检测报告 | 供水水质检测报告 | 供水单位提供的供水水质检测报告 | 《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 | 每月按时公开 | 区水务局 | ■广东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