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当前位置:

基层政务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4年度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4-05-21 09:02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增城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5月16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组织召开增城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4年度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相关镇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详细解读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明确各重点单位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完成期限,现场对各重点单位提出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要求疑问进行了讨论、解答。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总工程师陈友宏对年度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定义务,通过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来“自我体检”,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安全。二要应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依据相关指南和规范,提高工作标准,认真执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性。三要加强监测结果的运用,形成闭环管理,对超标情况采取管控措施,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切断污染源,以此提升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通过此次会议,有效提升了重点单位对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深入了解,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为顺利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图片1.png

图片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