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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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领域收回行政处罚职权事项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 2024-05-14 10:37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的公告》(穗府〔2024〕3 号)规定,原来由镇街实施的涉生态环境领域的25项行政处罚权事项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负责实施,为了更好地实施收回行政处罚权事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和执法文书制作水平,2024年5月11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专门组织召开生态环境领域收回行政处罚职权事项专题培训会,局执法科室业务骨干约25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对《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的公告》的背景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自2021年9月15日起各镇街实施涉生态环境领域的29项行政处罚权事项的相关查处情况进行通报。随后,重点对收回的25项涉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事项的调查取证要求和执法文书制作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执法人员对实施收回的行政处罚权事项进行讨论交流。

  此次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的公告》文件要求,与镇街对接好收回事项的处理,确保我区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不缺位、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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