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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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学法规 强意识 促提升——增城分局开展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暨信息化培训会

发布时间: 2024-01-24 15:32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强化辖区内危废经营单位、危废产生单位和监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相关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增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为“无废城市”提质增效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于1月19日下午组织召开增城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暨信息化培训会。本次培训采用“线下+线上”形式,现场组织了辖区内390余家企事业单位及各镇街环保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其余单位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加,增城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友宏同志出席并作培训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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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邀请专家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及省市固废平台操作流程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根据现场检查评估常见问题进行分析解答,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培训普法效能,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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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是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关键环节,近期关于危废的法规标准时有更新,必须加强学习才能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二是要加强规范管理。企业是生产经营主体也是环境保护主体,要对照“八项制度、三类设施、一项信息发布”的要求,严格落实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要求。三是要落实巡查检查。各镇街环保中心是基层环保战线的排头兵,要加强指导帮扶辖内企业,加强巡查,及时排查整治危废全流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