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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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学习培训会

发布时间: 2023-05-31 14:31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于2023年4月13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清晰了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修订内容,提高环保执法队伍的执法业务水平,规范行政检查行为,2023年5月26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学习培训会,局执法科室2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法律顾问主要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修订背景、主要修订内容、修改要点三大方面进行梳理,逐条解读本次修订的条款。重点强调了执法检查必要时,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采样,获取的监测(检测)数据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培训过程中,法律顾问与参会人员对日常执法检查的处罚适用情况、证据收集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重点解答了一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执法难点和疑点,有利于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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