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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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组织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常见违法行为及适用处罚规定学习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 2023-03-15 11:46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环保执法队伍的执法业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3月10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在局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法定义务和排污单位的常见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学习培训会议,局执法科室20余人和驻局法律顾问参加了此次会议。

  培训主要结合执法实践中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常见的违反信息公开;违反联网的规定;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或者指使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等4类违法行为,逐点分析其安装和运行法定义务条款及违法行为处罚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通过典型案例的详细讨论和讲解,指出执法实践中好的做法和不足之处,特别指出重点排污单位“有排污”、“有主观故意”是此类案件必须查明的事实,要充分固定证据,笔录询问要灵活追问设施设备正确的操作方式及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此证明违法者的主观故意。最后驻局法律顾问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交流,就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此次培训,执法人员对此类案件适用主体、主体义务、调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有了全面系统了解,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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