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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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3-03-15 11:39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依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三定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编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

  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二)依法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跨市转移等进行环境监督管理。依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环境监测。

  (三)依职责分工,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四)落实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要求。

  (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依职责分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故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