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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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2021年4月份行政处罚情况(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1-04-16 10:42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穗增环罚〔2021〕41号

广州市金源服装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2020年12月1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服装包装加工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生物质锅炉等,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锅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对外排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