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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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开展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3-22 09:14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大力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工作,为加深理解《条例》要求,更好落实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工作,有效打击无证排污、违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进一步强化开展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业务培训。

  2021年3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邀请第三方环境科学工程顾问对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等工作进行深度讲解,局综合执法科、法制室及各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各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的业务同志均参加了培训会议。

  会上,针对行政处罚复议诉讼要求的八个“是否”展开,重点对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与执法要点进行深度剖析,结合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相关法律法规,阐释排污许可制度主要内容,对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等要点逐一讲解,最后通过典型案例对排污许可执法难点进行探讨,以达到有效落实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的目标。

  下一步,增城区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按排污许可工作的新要求,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属地镇街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工作,以发证类企业为重点,覆盖登记类企业,一旦发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